​为什么在张建革间谍案中,张建革只判了15年?

2025-05-26 06:14 来源:奇闻网 点击:

为什么在张建革间谍案中,张建革只判了15年?

为什么张建革只判十五年,首先我们先看下张建革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在张建革间谍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其出卖的情报被确认含机密级国家秘密4大项共9条,秘密级国家秘密6项,属情报范畴的内部资料5份,其搜集的情报含机密级国家秘密2份,属情报范畴的内部资料1份。

接着我们看下相关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4号)第二条相符合的。

先看解释第二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损害的。

实施前款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事实与解释条款相符,量刑没问题。

至于有答主拿沃维汉、郭万钧间谍案来做对比,认为张建革有功,所以没有判死刑。

我认为这个观点不成立。

郭万钧等判死刑的真正原因是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犯罪严重程度和对国家造成的危害都比张建革的要严重的多,张泄露的都是机密级以下(含)资料。

我们看看网上公开的报导:2005年5月5日,沃维汉和郭万钧被我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逮捕,2007年5月24日,沃、郭二人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后,沃、郭二人均提出上诉,但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郭二人被执行死刑。

沃维汉、郭万钧间谍窃密案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

补充:网上有吃瓜群众找到了张建革发表的论文,推测张建革所在的军工机构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13研究所,泄露的信息可能与电磁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