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拿破仑与《法国民法典》

2025-08-21 14:05 来源:奇闻网 点击:

82、拿破仑与《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的问世,开辟了一个新纪元,整个大陆法系都因此产生了深刻的变化。的确,在典型的近代形式的民法典面前,先前的法律荡然无存,就连辅助性的作用也谈不上了-美国法学家艾伦·沃森

《法国民法典》的制定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18世纪后半期的法国,虽然在政治上已经统一了很久,但法律却还非常分散混乱。著名思想家伏尔泰就曾不无嘲讽地指出,对于在法国出外旅行的人来说,更换法律如同更换他的坐骑一样频繁。而且,这些法律都是在封建时代制定的,维护着封建等级特权和落后的经济关系,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商品交换。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封建统治被推翻,为统一的资本主义民法典的产生提供了条件。1791年,法国制定了第一部xian法,其中明确规定:“应制定一部适用于整个王国的民法典。”从1792年起,国民公会就开始着手编纂民法典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编纂工作被搁置下来。直到l799年,行伍出身的拿破仑通过政变上台,他怀着“做一个伟大立法者”的雄心壮志,开始了编纂法国民法典的历史伟业。

在《法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拿破仑倾注了极大的心血。1800年,他任命4名经验丰富的法学家组成法典编纂委员会,正式开始民法典的起草工作。1804年3月,拿破仑签署法令,《法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由于他在编集民法典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部法典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

《法国民法典》以罗马法、特别是《法学阶梯》为蓝本,由总则和三编构成。总则是一个简短的序言,只有6条,规定了民法典的公布、效力以及适用范围等。第一编为“人法”,第二编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第三编为“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其理论基础主要是革命前和革命期间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革命思想和法制思想,因而法典的内容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贯彻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民法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民事主体平等的原则。法典不仅规定凡成年的法国人都平等、自由地享有民事权利,而且宣布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居住在法国的外国人。这就彻底否定了由身份地位来决定权利有无和多少的封建等级制度,确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对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的维护是这部法典的精神实质。法典对所有权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强调所有权具有绝对性和无限制性。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不受任何侵犯,国家如果要征用私人财产,只能根据公益的理由并要以给予所有人公正和事先的补偿为条件,这对于保护公民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三、契约自由原则。所谓契约自由,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订立契约的对象、方式、内容、效力等,当双方的意见一致时,契约成立。这充分体现了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促进商品的流通,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法典还规定,契约一旦有效成立,当事人就必须按照约定善意履行,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或废除契约。

四、过错责任。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必须以行为人有过错(故意或过失)为基础,认为只有在与人的意志选择有关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失时,行为人才负有责任。从一个侧面来看,过错责任的规定也是对个人自由权的确认。在婚姻家庭方面,法典保留了若干传统的规定,比如,在夫妻关系上仍存在男尊女卑和不平等;在遗产继承上,歧视非婚生子女。但这是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不能仅仅看成是法典自身的缺陷。

作为第一部资本主义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意义是巨大的。在法国国内,它带动和鼓舞了其他法典的编纂,对法国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迅速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就世界范围来说,它在19世纪独领风骚,开创了一个模仿或移植法国法的新时代。随着拿破仑的征战和法兰西帝国在19世纪的殖民扩张,《法国民法典》跟随三色旗走遍天涯。尽管后来殖民地取得了独立,但民法典所确立的法律制度已深深融入了当地的社会生活,成为其现代法制的基础。《法国民法典》还传播到一些从未遭受过法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对大陆法系的形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因其影响范围主要是欧洲大陆国家而得名,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它以《法国民法典》和后来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系。大陆法系影响非常广泛,除欧洲国家外,曾经是法国、德国、荷兰、葡萄牙等国殖民地的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等也属于该法系。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传统,对于基本的部门法大都编靠了法典,这是它与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的显著区别之一。